西安寿阳山墓园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公安局 等9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17 阅读:715次 |
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根据省、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办理过程中,对逝者医疗保险清算、养老保险清算、丧葬补助领取、一次性抚恤金申领、户口注销等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发挥信息化优势,让数据流转代替群众跑腿,精减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关联事项“一窗受理、部门联办”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相关会议要求,建立完善“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民政、公安、人社、卫健、医保、行政审批、大数据、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改革推进组,组长由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门 负责牵头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指导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明,履行告知义务,逝者火化后,及时告知逝者家属或丧事委托办理人办理“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二)公安部门 负责公民身后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注销驾驶证和死亡、宣告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相关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公安部门要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三)人社部门 负责公民身后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四)卫健部门 负责公民身后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卫健部门要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五)医保部门 负责公民身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医保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六)行政审批部门 负责规划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民身后一件事”系统整体构架和服务专栏建设,统筹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流转和共享使用工作。负责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设置“公民身后一件事”联办窗口,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评估梳理、跟进研判,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开发区)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推动改革工作。 (七)大数据主管部门 负责明确数据供需对接、归集汇聚、申请审核、授权使用及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制定数据归集标准、接口标准和安全标准,组织市级各单位按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归集“公民身后一件事”所需数据,为“公民身后一件事”改革所涉及各系统之间数据共享提供支撑。各区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改革工作。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负责公民身后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九)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身后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事项标准化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编制,统筹督导相关事项业务办理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对接联通。各区县(开发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业务对接和应用工作。 四、实施方式 (一)办理内容 逝者为西安市户籍且去世后火化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以下称申请人)可按需选择办理逝者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死亡注销户口、宣告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事项。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PC端或“秦务员APP”在线申请联办,通过“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也可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综合服务窗口线下提出“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申请,填写《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申请表》(附件1),递交相关资料,开展一站式受理服务。 (三)办理流程 1.死亡证明办理(前置事项)。 ①正常死亡的需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在医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办理完成后卫生健康部门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数据汇聚至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提供数据核验服务。 ②非正常死亡的需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在公安部门办理,公安部门办理完成后将非正常死亡证明数据汇聚至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提供数据核验服务。 2.火化证明办理(前置事项)。 申请人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在殡仪馆对逝者进行火化,殡仪馆出具火化证,同时将火化证数据汇聚至陕西省民政厅殡葬管理信息系统。 3.其他联办事项办理。 申请人已获取逝者死亡证明或火化证的可直接办理其他身后业务。 ①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医保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②逝者参保类型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事项(养老保险结算、丧葬补助、抚恤金等待遇核准支付),人社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③逝者参保类型为城乡居民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事项(养老保险结算、丧葬补助等待遇核准支付),人社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④逝者参保类型为企业职工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事项(养老保险结算、丧葬补助等待遇核准支付),市、县养老保险经办处(中心)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⑤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⑥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事项,公安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⑦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或宣告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事项,公安部门接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办理表单和材料对业务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提交资料 1.“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申请表 2.逝者居民身份证 3.逝者居民户口薄 4.正常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5.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证明 6.火化证 7.逝者机动车驾驶证 8.逝者社保卡 9.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居民身份证 10.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与逝者关系证明材料 11.申请人(继承人/受赠人)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 (一)精简审批材料 对西安市内户籍死亡人员,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非正常死亡证明、火化证、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死亡注销户口、宣告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11项业务进行整合,统一填报《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申请表》(附件1)。通过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办理不同事项所需的相同材料免于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 建立跨部门联动确认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西安市“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流程图》(附件2),强化民政、公安、人社、卫健、医保、住房公积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公民身后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作为下一事项和以后事项办理的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审批环节。对于审批过程中涉及的难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精简流程、精简材料的,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实施应用,加快服务型政府转型。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 同时,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2021年5月21日由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西安市推进居民“终老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试行)》(市民发〔2021〕51号)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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